本次控規編制的范圍為 7個中心城區以及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部分地區,規劃總用地面積 243平方公里 ;根據控規編制工作大綱和技術規定要求,首先根據城市道路及鐵路線、行政區街界限以及江河湖山的自然分界, 劃分為 90 個工作單元; 規劃以指導近、中期建設為重點,規劃期限確定為至 2010年 。

規劃道路紅線
在遵循總體規劃確定的“三環十放射”的構架基礎上,結合實際建設需要,控規對城市規劃路網進行了調整和優化,加密了道路系統,明確了各級道路等級、功能及紅線寬度,并將道路控制紅線落實到 1/2000地形圖上,為建設和管理提供了依據。
在控規圖則中,對停車場、公交樞紐、對外交通、城市鐵路、軌道線路等設施的布局和用地規模進行了明確控制。

規劃綠地控制線
為延續武漢市的歷史文脈,彰顯自然山水特色,規劃中特別強調了歷史文化名城及文物的保護規劃以及城市生態資源的保護規劃等,確保這些資源在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受到優先保護和落實 。 該專項規劃總體目標是:突出武漢市沿長江、漢水和東西向山系的山水城市意象軸線,重點建設濱江開放式觀光景觀帶和旅游性自然山體公園綠帶。
保護主城范圍內的 35 座自然山體,在山體、湖泊周圍劃定綠化控制線,保障湖泊的開敞空間,至2010年初步形成東湖風景區、漢口五湖公園、南湖風景區、墨水湖風景區等城市綠色“四心”基本格局。新建擴建較大規模(50公頃以上) 市級公園 5個 、一般規模的市級公園 8個 ,結合街道、小區拆違,以街道為單位,建設居住小區游園,形成相對均勻分布的公共綠地體系。以內環線、中環線和城市主要干道、穿城鐵路為主,建設綠色通道,增加綠化覆蓋,使中心城區控規范圍內的綠化覆蓋率達到 40% 。

湖泊水體保護控制線
保護好城市湖泊水體自然資源及其周邊環境,是彰顯獨特的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精神文明內涵的重要舉措。
根據《武漢市主城自然山體湖泊保護規劃》和《武漢市創建山水園林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區控規編制對主城內的 27個湖泊進行了水域保護控制。規劃對這些湖泊的保護范圍進行了界定,明確了湖泊周邊環境的保護和控制要求。
湖泊保護范圍內嚴格控制建設強度,并適當控制周邊地區的開發強度,包括建筑密度、容積率、建筑 高度,建筑形式應與自然山水相融合和協調。

文物及歷史街區保護線
武漢市是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擁有大量的文物保護單位、近代優秀建筑和一批文化特色顯著的歷史街區。 規劃對文物保護的范圍層次、保護的基本方針、重點保護的街區和地段、主要保護措施以及文物保護與建設城市新景觀的協調問題都作了全面考慮。
在中心城區控規范圍內,主要按 4個層次進行保護:
文物保護單位及近代優秀建筑的嚴格保護 ;
重點保護地段的保護;
舊城風貌區的控制;
主城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和建設。

大型公共建筑規劃分布
按功能主要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并 分解至各控規片中 :
大型市、區級商業設施、
行政辦公設施
其他公共設施

教育設施規劃分布
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育設施布局,保障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提高全民教育水平。
本規劃重點對居住組團內的部分現狀中、小學用地進行合理調整、補充和歸并,按照國家居住區配套千人指標以及服務半徑,將其用地落實至每一控規片和地塊中。
在此基礎上,還大力發展普高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合理布局特殊學校,集中布局高等院校。

教育
控規中主要的技術指標有:
地塊編號 :全市每個地塊都有唯一的編號以作標識,A 02 05 14: A 表示江岸區 02 表示江岸區的第 2 個區片 05 表示第 5 個街坊 14 表示第 14 個地塊
容積率 :地塊內允許建造的總建筑面積的比率。數值為地塊內總建筑面積除以地塊面積 之商數
建筑高度 :自外地平面起,至建筑物最高層面部分的高度
人口密度 :每公頃用地上分布多少人
用地性質 :用地類型的代碼
用地類型 :地塊內允許的建筑物使用性質
用地兼容性 :該地塊的土地利用用途的次要選擇
配套設施項目 :該地塊是否需要配套小學、中學、居委會、郵局等配套設施
建筑密度 :指一定建筑用地范圍內,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積占地塊總面積之百分比
綠地率 :用地范圍內各類綠地之和占總用地的比例 (%) ,綠地應包括:公共綠地、建筑物綠地、公共建筑底層開放綠地和道路綠化 ( 即道路紅線內的綠地 ) ,不應包括屋頂、平臺、人工 綠化和垂直綠化。
用地面積 :由道路紅線和地塊界線圍成用地的水平投影面積
控規地塊編碼規則: 按行政區劃和道路將中心城區分為兩級: 江岸區: A 江漢區: B 硚口區: C 漢陽區: D 武昌區: E 青山區: F 洪山區: G 在第一級的基礎上,以道路為界,盡量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