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批準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項建設用地業經有權機關批準,現準予使用土地。特發此書。
本批準書自簽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填發機關:武漢市東西湖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Ο一九年七月十日
注意事項
一、本批準書為建設項目單位或個人依法使用土地進行開發建設的法律憑證。
二、本批準書在批準的建筑施工期內有效。建設項目逾期竣工的,用地單位應提前三十天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
三、用地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土地。
四、本批準書必須懸掛于施工現場。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用地情況時,應主動出示本批準書。
五、本批準書不得擅自涂改。如有遺失、損壞,應即向填發機關申請補辦。
六、本批準書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填發。
建設用地批準書
武漢市東西湖區〔2019〕東自然資準字第29號
用地單位名稱 |
武漢耀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建設項目名稱 |
金輝江山云著項目 |
批準用地機關 |
東西湖區人民政府 |
批準總用地面積 |
151926.08平方米 |
其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面積 |
151926.08平方米(以實測為準) |
建設用地使用權
性質 |
國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掛牌出讓 |
土地
用途 |
城鎮住宅用地、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娛樂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
土地坐落 |
徑河街臨空港大道以東、金山大道以北 |
使用期限 |
住宅至2089年7月2日止;商服至2059年7月2日止 |
開工時間 |
于2020年6月3日之前 |
竣工時間 |
于2023年6月2日之前 |
備注 |
本宗地使用權面積為151926.08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使用權面積為96930平方米(含幼兒園用地7560平方米),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面積為54996.08平方米,均以實測為準)。配套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建設,建成后其用地及產權無償移交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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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
審核:
簽發:
建設用地批準書(存根)
武漢市東西湖區〔2019〕東自然資準字第29號
用地單位名稱 |
武漢耀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建設項目名稱 |
金輝江山云著項目 |
批準用地機關 |
東西湖區人民政府 |
批準總用地面積 |
151926.08平方米 |
其中國有建設
用地使用權面積 |
151926.08平方米(以實測為準) |
建設用地使用權性質 |
國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掛牌出讓 |
土地用途 |
城鎮住宅用地、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娛樂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
土地座落 |
徑河街臨空港大道以東、金山大道以北 |
使用期限 |
住宅至2089年7月2日止;
商服至2059年7月2日止 |
開工時間 |
于2020年6月3日之前 |
竣工時間 |
于2023年6月2日之前 |
批準時間 |
2019年7月10日 |
備注 |
本宗地使用權面積為151926.08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使用權面積為96930平方米(含幼兒園用地7560平方米),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面積為54996.08平方米,均以實測為準)。配套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建設,建成后其用地及產權無償移交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