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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國土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款一覽表
2019-12-26 16:00
規劃國土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款一覽表 |
序號 |
收費項目 |
文件依據 |
項目代碼 |
收費標準 |
收費對象 |
征收時序 |
相關處室 |
一、代政府征收項目 |
1 |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財綜字〔1999〕117號、鄂政發〔1999〕52號、武價函〔2000〕74號 |
31003 |
東西湖區:56元/平方米 |
用地單位 |
建設用地上報前 |
耕保土地利用科 |
2 |
土地出讓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1992]55號令 |
3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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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單位 |
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
耕保土地利用科 |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
1 |
耕地開墾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鄂政發(1999)52號、武價函(2000)74號 |
4317 |
有關條款規定 |
用地單位 |
建設用地上報審批前 |
耕保土地利用科 |
2 |
土地復墾費 |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84號令、《湖北省土地復墾實施辦法》、鄂政發(1999)52號、武價函(2000)74號 |
4318 |
各類土地0.6-2.25萬元/公頃 |
用地單位 |
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的 |
耕保土地利用科 |
3 |
土地閑置費 |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關于印發<湖北省土地閑置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土資規〔2015〕1號 |
4319 |
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 |
未動工開發滿一年 |
土地利用科 |
1 |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補償費 |
鄂價費[2010]98號,武價房[2010]38號 |
21022 |
6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
用地單位 |
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許證》 |
建管中心 |
2 |
不動產登記費 |
《物權法》,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
21002 |
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80元/件;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550元/件。詳見文件。 |
用地單位 |
核發(換)土地使用證 |
地籍科 |
3 |
違約金 |
國辦發〔2006〕100號 |
22004 |
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繳納違約金 |
用地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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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科 |
4 |
勘丈費 |
鄂價費字〔1992〕130號 |
22003 |
10畝以下為0.3元/平方米,10-100畝為0.2元/平方米,100畝以上為0.1元/平方米 |
用地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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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科 |
5 |
土地出讓業務費 |
財綜字[1993]159號、財政部[1992]《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
21004 |
土地出讓金2%(僅對軍用土地補辦出讓手續) |
用地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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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中心 |
三、罰沒款項目 |
1 |
非法買賣、轉讓土地及違法占地罰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
11001 |
有關條款規定 |
違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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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察中隊 |
2 |
違法建筑罰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武漢市城市規劃管理實施辦法》 |
11002 |
有關條款規定 |
違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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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察中隊 |
3 |
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
12001 |
有關條款規定 |
違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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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察中隊 |
4 |
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城市規劃法》辦法、《武漢市城市規劃管理實施辦法》 |
12002 |
有關條款規定 |
違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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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察中隊 |
5 |
對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森林法實施條例》、《湖北省林業管理辦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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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條款規定 |
違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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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察中隊 |
6 |
對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初審同意,征用、占用林地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森林法實施條例》、《湖北省林業管理辦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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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條款規定 |
違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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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察中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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