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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湖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2012)第2號
2012-05-22 10:00
房屋征收管理部門 |
局拆遷管理中心 |
聯系方式 |
83893467 |
項目批準意見 |
區人民政府批準、區人大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議案》 |
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總額(單位:萬元) |
21789.68萬元 |
項目涉及房屋征收公告 |
東西湖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東政征公字(2012)第2號
為了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590號令)的規定,區人民政府決定對吳家山舊改祁家山北片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征收范圍詳見紅線圖)。簽約期限為三個月,自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至二0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止。被征收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征收簽約期限內與征收實施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東西湖區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四月四日 |
工作依據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59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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