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應相關單位申請,擬對我區金銀湖街馬池路南、汀香南路東地塊(市場供地項目、用地面積:11892.80平方米)規劃設計條件【 [2007]190號】中部分內容進行調整,擬調整方案為:
1、容積率擬由“不大于1.8”調整為“≤3.5”,即地上可建建筑面積“不大于21407平方米”調整為“不大于41624.80平方米”; 建筑密度擬由“不大于35%”調整為“≤40%,且高層建筑建筑密度≤15%”;建筑限高擬調整為“≤200米”;綠地率擬由“按照《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要求執行”調整為“≥30%”;
2、規劃設計條件中其它內容不變。
公告期限為10日。項目相關規劃詳細資料可在我局或我局網站查詢。對該公告的反饋意見請在公告期限內以書面方式發送、寄送或傳真至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4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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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