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醫院設施建設,根據區相關精神,擬對我區金銀湖街環湖路以北的金銀湖協和醫院項目地塊規劃設計條件【武規(東)條字[2008]077號】部分內容進行調整:
容積率擬由“1.09”調整為“≤2.4”;建筑密度擬由“不大于25%”調整為“≤30%”;并增加“建筑限高≤150米;綠地率≥35%”內容。
現予批前公告,公告期限為10日。上述調整無異議后,我局將核發新的規劃設計條件,原規劃設計條件【武規(東)條字[2008]077號】同時作廢。項目相關規劃詳細資料可在我局或我局網站查詢。對該公告的反饋意見請在公告期限內以書面方式發送、寄送或傳真至我局(430040)。
聯系人:王 工 E-mail:ghk83243235@126.com
電 話:027-83243235 傳 真:027-83223275
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