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武漢國勛食品有限公司申請將項下位于東西湖區荷包湖農場集鎮南側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無償退還區政府。申請退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為東國用(2007)第100108050號,使用權面積2148.75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因革新大道建設占用需要,且荷包湖農場退地搬遷安置辦公室根據土地補償協議已對該公司進行了補償,擬同意以行政處理收回方式無償收回武漢國勛食品有限公司項下2148.75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后交由區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儲備。
本事項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限內,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聯系單位: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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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7-8324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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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