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測繪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測繪勘察有關規定,經批準后依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城鄉發展戰略研究,提出統籌城鄉規劃和建設發展、促進“兩型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國土資源可持續利用和土地資產經營戰略研究,提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統籌土地資產經營管理的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等。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和統籌協調城鎮體系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利用規劃、測繪勘察事業發展規劃等,并組織報批、實施和監督檢查。
4、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綜合協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風景名勝區、綜合交通體系、市政公用設施等規劃,指導編制鄉鎮、村莊規劃;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基本農田保護、高產農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等規劃,指導編制區、場級土地利用規劃;依法審查、審批以上各類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5、負責組織編制、修訂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土地利用及儲備供應、礦產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基礎測繪等年度計劃;參與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園林綠化等年度建設計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6、負責耕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擬訂實施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的措施;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未利用地開發、土地整理復墾、高產農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工作。
7、負責規劃選址定點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依法高效辦理各類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構筑物、交通、市政及其它工程設施,下同)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的用地預審和下達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工作;組織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報批工作;審核土地征收的補償安置方案。
9、負責土地資產經營管理。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和出讓、轉讓及土地資產處置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基準地價;負責土地有形市場建設和土地儲備供應管理工作;對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招、拍、掛監管。
10、負責土地權屬管理。負責土地權屬確認、登記、核發證書工作;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
11、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規劃驗收管理,依法高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指導各街道、園區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12、負責地質礦產資源管理。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管理地質勘察成果和地質資料,組織實施地質災害評估防治、礦區環境治理和地質遺跡保護;負責探礦權、采礦權、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
13、負責測繪勘察管理。負責測繪項目登記,管理測繪市場、地理信息市場和測繪成果;負責測量標志的使用核準和保護工作,監管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及登載;組織開展規劃勘察、基礎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審批。
14、承擔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督察日常工作。擬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督察工作的具體辦法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對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的審批、實施和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5、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批后執法管理,查處建設工程核位放線至規劃驗收前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會同城管部門查處其它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國土資源、測繪勘察執法監察,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16、負責全區基礎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統建設及開發利用;負責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測繪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設、新技術推廣運用和行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展示工作。
17、負責全區范圍內各類管網建設期的選址和監督管理。指導編制城鄉給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消防、交通信號設施等管網建設專項規劃,編制綜合管線年度建設計劃并下達實施。
18、負責國土資源和規劃方面的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等依法行政相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信訪相關工作。
19、負責局系統績效目標、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財務審計、綜合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收取、代收有關費用。
20、承擔區規劃委員會、區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1、接受市下放和委托審批事項辦理業務。
2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機關內設科室5個,所屬二級事業單位20個,干部職數34個。
(三)人員情況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共有編制 90人,其中:行政編制10人,事業編制74人,員額編制 6 人。在職實有人數 83 人,其中:行政編制 9 人,事業編制 71 人(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5 人),員額編制 3 人。離退休人員 19 人,其中:離休 0 人,退休 19 人。
二、年度工作目標及主要任務
(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1. 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空間管理。
2. 建立東西湖全域三維立體建筑空間形態管控體系。
3. 打造城市風貌示范區。
(二)土地管理與利用工作
4. 進一步做好建設用地保障工作。加強報批工作指導,加快推進項目進度,切實加強對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組織協調、有序銜接,力爭做到應保盡保。
5. 統籌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和補充耕地工作。
6. 編制2019年-2021年三年滾動土地儲備計劃。
7. 統籌土地經營,修正基準地價。加大土地儲備和供應力度,加強土地儲備計劃的執行和監督。
8. 加強全區土地開發利用監管。
9. 加快全區新增建設用地供應。
10. 加大動態巡查力度。嚴格動態巡查工作規范,最大限度的將各類違法用地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基礎管理工作
11. 持續加強不動產登記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
12. 繼續做好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
13. 強化基礎測繪工作。繼續開展東西湖區“十三五”時期地理國情監測及基礎測繪工作,做好WH2000坐標系統轉換和測量標志維護工作。
14. 深化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改革,持續提升服務效能。
15. 加快人大政協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16. 加強法治建設。落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成立法治建設領導小組,制定法治年度計劃、工作要點,將法治建設有關內容納入局黨政聯席會重要議事日程。
17. 加強安全和信訪穩定工作。
18. 加強信息化建設。優化網絡架構,對局網絡拓撲、安全策略設計、網絡設備的訪問控制策略的有效性、安全域劃分的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編制網絡安全建設規劃。
19. 推進檔案管理建設。通過試行局內新增檔案的同步掃描工作新模式,逐步化解相關業務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困難,并徹底解決增量檔案變存量的問題,最終形成檔案管理工作新常態。
三、部門收支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所有收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8,878.28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事業收入 0 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0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 萬元,其他收入 200 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0 萬元;上年結轉 2,548.92 萬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2,616.17 萬元,項目支出 9,011.03 萬元,專項支出 0 萬元。
2019年部門收支總預算 11,627.20 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 3149.87 萬元,增長 37.16 %,主要是因為新增的待開發項目增多,資金量較大。
(一)部門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部門收入預算 11,627.2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8,878.28 萬元,占 76.36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占 0 %;事業收入 0 萬元,占 0%;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占 0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0 萬元,占 0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 萬元,占 0 %;其他收入 200萬元,占 1.72 %;納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0 萬元,占 0 %;上年結轉 2,548.92 萬元,占 21.92 %。
(二)部門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部門支出預算 11,627.20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2,616.17萬元,占 22.50 %;項目支出 9,011.03 萬元,占 77.50 %。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 11,627.20 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 8,878.28 萬元、上年結轉 2,548.92 萬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2,616.17 萬元,項目支出 9,011.03 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 8878.28 萬元,其中:上年預算 5,218.33 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 3659.95 萬元,增長 70.14 %;上年結轉 0 萬元。主要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1,041.25 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 991.05 萬元,下降 48.76 %,主要原因:本單位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和獎金預算數,匯總到了公益類的支出里面,而系統默認設置為“其他資金”分類里,導致了基本支出預算的減少。其中:
1.人員經費 991.01 萬元,包括:
(1)工資福利支出 928.69 萬元,主要用于職工的工資獎金的發放。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2.32 萬元,主要用于職工生活的補助。
2.公用經費 50.24 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 2.8 萬元,增長 5.9 %,主要原因:辦公費用增加。其中2019年安排主要用于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等。
(二)項目支出 7,837.03 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4,651 萬元,增長146 %,主要原因:新增了八個資金量較大的項目。
其中2019年安排主要用于:
(1)信息化建設項目 518萬元。主要用于正版軟件采購,一張圖數據維護,三維數字地圖更新等開支。
(2)設備購置項目 80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日常辦公設備的采購支出。
(3)測量工作經費200萬元。主要用于區內建筑紅線放、驗線和用地紅線放線工作。
(4)規劃編制經費1,774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規劃研究,控規導則修編、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工作。
(5)不動產登記工作經費1,780.27萬元。主要用于不動產登記證書購買、服務外包、數據的清理維護。
(6)"十三五“基礎測繪項目701萬元。主要用于D級GNSS網建設與維護、真彩色航空影像獲取及正射影像圖制作、數字線劃圖、數字高程模型及1:2000地形圖更新和數據入庫。
(7)律師服務費19.8萬元。用于聘請律師的勞務費。
(8)土地集約利用更新評價91萬元。用于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更新評價、東西湖區耕地質量等別更新和監測。
(9)網絡資費40萬元。用于局機關外網、辦公平臺、WiFi網絡、4G移動網絡的年費。
(10)執法工作經費260萬元,用于執法工作經費。
(11)地籍信息工作經費230萬元,用于地籍工作經費。
(12)土地收購儲備供應交易業務費200萬元,用于土地整理工作區土地中心運行費用。
(13)博士專項經費5.57萬元,用于2017年東西湖區高層次人才的專項津貼。
(14)區級征地補償調整更新30萬元,用于調整更新區級征地補償標準。
(15)不動產數據清理整合費用1,672.79萬元,用于存量土地、房屋登記數據及相關歷史測繪成果清理整合;歷史房產測繪成果清理及存量房屋樓盤表補建。
(16)第三次國土調查經費500萬元,用于東西湖區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
(17)城市規劃設計評估優化經費500萬元,用于東西湖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評估及控規優化。
(18)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經費259萬元,用于基準地價的更新。
(19)地質災害防治和礦產資源保護經費30萬元。主用用于地質災害防治和礦產資源利用保護。
(20)“十三五”地理國情監測費53萬元,主用用于地理國情測繪。
(21)黨建培訓費1.58萬元,用于付法律顧問勞務費。
(22)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經費15萬元,用于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庫更新。
(23)土地申報工作經費50萬元,用于開展新增建設用地報件編報、專題培訓等工作。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的單位包括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本級及下屬 1 個行政單位、 0 個參公事業單位、 0 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35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 5 萬元,下降12.5%。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 0 萬元,比2018年預算相比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30 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 5 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比2018年預算相比無變化。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0 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保有量減少,維護費用降低。
3.公務接待費預算 5 萬元,比2018年預算相比無變化。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武漢市東西湖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部門機關及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 28.8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等。
(二)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按照現行政府采購管理規定,2019年部門預算中納入政府采購預算支出合計 7,633.06 萬元。包括:貨物類 32 萬元,工程類 0 萬元,服務類 7,601.06 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1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0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車 0 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部門項目績效目標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本年財政撥款數 8,878.28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年財政撥款 0 萬元。
九、專業性較強的名稱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政府性基金預算: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3.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5.其他專用名詞
根據本部門使用的其他專用名詞補充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