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政工科)
負責綜合、協調全局政務工作;負責機要管理、公文寫作和公文規范處理、政務信息及宣傳工作;負責全局工作目標的落實;負責各項會議的組織及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人大、政協議(提)案的督辦和組織工作;負責局人事管理、計劃生育、安全保衛、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后勤管理、機關辦公秩序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耕保土地利用科
負責組織、指導、督導全區耕地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及基本農田土地整理有關規劃、計劃、報批、檢查驗收等工作;負責全區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工作;負責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和管理;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審查報批;負責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指導監督土地經營,管理和規范土地市場,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和監管。
(三)地籍科
負責全區地籍統一管理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地籍管理、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有關規定;負責土地權屬調查、確權、登記、發證等權屬管理以及土地權屬糾紛調處;負責土地抵押登記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土地使用權、解除查封和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等工作。
(四)規劃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協調編制各類專項(業)規劃;組織審批建制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各項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制訂本區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統一管理全區土地資源,會同區有關部門編制下達全區土地開發、土地利用的中長期規劃。
(五)行政審批科
負責局行政審批(查)事項的窗口答疑及申報報件整理的指導工作,受理國土規劃行政審批(查)項目的報件工作;負責辦理局授權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各類業務報件的登記和報送工作;協調局業務科室各項行政審批(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