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長江科技經濟開發有限公司: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與你方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編號為WDP-2007-072號,宗地四至為:金銀湖街環湖路西、金銀湖北,面積為35075.25平方米,出讓價款為39,772,590元。
我局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認定書》,文號為東土規閑認字【2018】2016-006號。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第十四條的規定,經報請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政府批準,對上述閑置土地征繳土地閑置費。請你方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按以下方式足額繳納土地閑置費7,954,518元整。
收款人:武漢市東西湖區財政局;開戶行:國家金庫東西湖支庫;賬號:501020082101040016054。
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我局聯系人:胡愷 聯系電話:027-83243233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2018年3月13日